
地域名称:沿海经济区林区
市级林长:潘春舒(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)
夏少青(副市长)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
公安民警:马年林(弶港海防派出所民警)
联系电话:18262390937
护林负责人:张祖宏
联系电话:18052914770
监督电话:市林长办:0515-85264876
市防火办:0515-85109315
市级林长职责:负责部署、督导责任区域林长制各项工作;指导和督查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培育、保护等工作;对下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责任区域:沿海经济区全境。
总体概况:林地面积约3400亩,包括方南垦区、G228绿色长廊、三仓河生态长廊等绿化重点区域,栽植水杉、中山杉、女贞、乌桕等树种。
保护发展目标: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,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升,树种结构得以优化,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,林业经济稳步提升,林农收入持续增长,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.3‰以下,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,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.8%以下。
沿海经济区森林资源